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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是一種會自我因循的動物,我們總是以過去的行為做參考。我們因一時生氣做出決定並且進行的負面行為,不會因雨過天青而改變。因為自我因循的關係,我們不自覺地持續著不是自己原來真想要的行為,重複多次就轉變成一種新的習慣。並自然為這個不良習性給予一個較廣泛的定義,一個有偏見的新價值,從此一個錯誤的心態有了堅實的基礎。最終,蝴蝶效應發生了,人生故事因而改變。這就是為什麼兩情相悅的情侶,結婚五年後,開始口角不斷,十年後開始不再交談,終於離婚。肝膽相照的知己,合夥五年後,開始明爭暗鬥,十年後爭鋒相對,終於拆夥。故事原型的開端,總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小小不愉快……「你為什麼沒問我就把東西拿去借朋友……」,於是太太決定將來也不需要徵詢先生的意見。「你為什麼本來說好要借我兩天,現在又不借⋯⋯了……」,於是夥伴決定將來各顧各的,互不照顧。

 

這給我們的啟示是:絕對不要在負面情緒的當下做任何決定。不是不要做決定,而是暫時不做決定。

選自---不理性的力量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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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馬克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